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逐步实现河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洽谈会网络化、规范化,让残疾人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就业服务,河北省残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举办河北省第十二届残疾人就业创业洽谈会暨首届全省残疾人互联网视频招聘会。此次活动由河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各市残联共同承办。全省13个市同步开展,在石家庄设主会场,其他12个市(雄安新区参加保定分会场)设分会场,首次尝试全省互联网视频招聘,残疾人及招聘企业可就近参加。
此次洽谈会为公益性招聘会,预计有300多家用人单位参与招聘,提供就业岗位3000多个,其中主会场90家用人单位,有西部长青旅游景区集团、河北百年巧匠有限公司、威远动物药业、常山明荣家纺有限公司等众多知名企业和京津两地爱心企业参会。就业岗位有服务员、技工、操作工、家政员、电话客服等传统行业,也有财务、设计、医护、检验、业务员、文员、人力资源管理、互联网客服等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就业岗位。
据悉,此次洽谈会将首次通过微信平台河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公众号实现求职登记、简历搜索、招聘企业信息发布、岗位信息搜索、洽谈会信息推送、视频面试等功能,并在洽谈会现场通过视频系统、电子滚动屏幕、单位需求信息海报等形式介绍企业招聘信息。现场开展就业政策咨询、职业能力测评、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
洽谈会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和创业项目,诚邀能提供适合残疾人工作岗位、合法经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报名参会。会场免费为确定参会的单位提供海报设计、打印、宣传等服务。欢迎爱心志愿者参加此次活动,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记者 杨佳薇)
石家庄主会场:河北省人才大厦一楼交流大厅(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河北艺术中心东侧)。可乘坐10路、19路、27路、29路、99路、131路、游11路、游12路等公交车,到石家庄解放广场或长途汽车客运总站的公交车,下车后步行至裕华西路与南小街交叉口即到。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河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微信:13833124115,就业服务QQ群:131835173、141137441、262118064、650117987。咨询电话:0311-87802087 87802044
承德分会场:承德宾馆(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19号,电话0314-5900599),咨询电话:0314-2154900
张家口分会场:张家口市就业服务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咨询电话:0313-7157082
秦皇岛分会场: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市场(红旗北路339号金色未来商厦),咨询电话:0335-3265252 3265253
唐山分会场:唐山市新华联铂尔曼大酒店(唐山市路南区卫国南路增99号),咨询电话:0315-2823094
廊坊分会场:廊坊阿尔卡迪亚国际酒店(河北廊坊开发区祥云道83号,电话0316-2509898),咨询电话:0316-5211761
保定分会场:保定市清苑宾馆(清苑镇中心街181号,电话0312-8012595),咨询电话:0312-8018053
沧州分会场:旭虹大厦酷沃创业孵化基地(沧州市北京路),咨询电话:0317-3028220
衡水分会场:御苑假日酒店(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与育才街路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18-2129727
邢台分会场:冀中工程技师学院(邢台市桥西区育才路29号),电话0319-2098735),咨询电话:0317-5916575
邯郸分会场:邯郸市新凯悦酒店凯旋厅(邯郸市雪驰路79号后院一楼,电话0310-8015666),咨询电话:0310-3025779
定州分会场:蓝海时尚酒店(定州商业北街),咨询电话:0312-2312740
辛集分会场:圣帝凯莱酒店(辛集市市府街东段58号),咨询电话:0311-83283123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