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保定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全市设立散煤检查站点74个,从8月15日至12月31日进行2018年劣质散煤管控行动。截至目前,保定市主城区“禁燃区”、北部9县“禁煤区”散煤实际经营网点已全部“清零”,全市共关闭取消散煤经营网点387户,没收散煤1379.07吨。
为加强散煤市场监管和劣质散煤输入管控,保定市印发了《2018年散煤强化治理实施方案》和《2018年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明确部门职责,全面落实查扣劣质散煤的治理任务,同时明确了散煤年抽检覆盖率需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严控散煤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管劣质散煤流通销售,严格管控散煤销售网点,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网点(凡不符合散煤经营网点布局规划的,一律不批准设立;凡是销售劣质散煤的网点,一律关停取缔。在“禁煤区”和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工程区域,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建立和完善煤炭进销货台账、监管台账和执法台账,做到“底数清、任务明”。
加大抽检处罚力度。按照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组织抽检,加大对抽检连续不合格散煤商户的抽检频次,确保完成年度抽检100%覆盖率目标。加强执法力度,对销售不符合要求的散煤的经营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对屡罚不改的予以取缔。(记者 寇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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