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会议对《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河北省面临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筹办冬奥会等重大机遇的前提下,加快出台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有着极其紧迫和重要的意义。经过几次审议,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方面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建议尽快通过。
条例草案第一条规定,立法目的是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对此,杨兆廷委员认为,推行绿色建筑和发展绿色产业是为了科学可持续发展,这不单纯是一个改善人居环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保护自然环境。因此,应加入环境保护的内容。
关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内容,条例草案第23条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有序推动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对此,常思勇委员认为,应当有序推动的规定不够具体。他建议,要明确对既有建筑的改造标准,比如超过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要确定明确的改造计划。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绿色改造的规定也应该更加严格,除规定节能管理外,还应对节地、节水、节材、节能进行严格规定,加大既有建筑改造的力度。
此外,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也成为此次审议的焦点。“目前该草案在法律责任方面多以经济处罚为主,为推进绿色建筑健康有效发展,应实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以及个人的终身责任制。”翟志海委员建议,一旦违反绿色建筑管理标准,对于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绿色建筑设计或施工等相关资质,并终身禁入绿色建筑行业;造成重大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损失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周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