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18-11-22 13:34:35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河北省大气办11月20日发出《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区域一的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和区域二的唐山、廊坊、沧州11月2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计11月27日午后起,受冷空气影响,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北向南逐步改善。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至27日,河北省扩散条件持续转差,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根据预报,11月23日至24日,河北省北部地区受弱偏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整体较好,以优良为主;中南部地区受弱偏南风影响,湿度逐渐增大,扩散条件整体一般,污染物开始积累,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

  11月25日至26日,河北省受持续南风影响,扩散条件整体不利。北部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地区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

  11月27日午后起,西北冷空气开始影响河北省,污染物自北向南逐步清除。受上游污染传输影响,中南部个别城市可能出现短时严重污染。

  “河北省提前启动应急减排措施,是总结了过去几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经验,力争在污染物累积之前就把排放强度降下去,降低后期污染物积累速率,对重污染天气削峰降速。”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专家解释。

  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减排比例要达到全社会的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为:对钢铁、焦化、铸造、碳素、建材、医药(农药)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对一般产能过剩的行业企业采取轮流停产方式;未执行轮流生产、错峰生产的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城市建成区停止土石方作业,城市主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并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等。(记者 段丽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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