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产品企业行业信用风险管理培训班举行
出口信用保险助力我省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近日,由河北省商务厅、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联合组织的“全省外贸高质量发展免费大培训——河北省农产品企业行业信用风险管理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
现场,中国信保有关专家分别从贸易险、项目险两个方面介绍了信保政策支持农产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情况,并结合案例就农产品出口理赔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分析。同时还邀请到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的专家,专门讲解针对农产品出口的融资政策,并与企业对接交流。
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农产品出口初现成效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鼓励本国企业出口,由国家财政做后盾,通过承担企业出口收汇风险,促进企业多拿订单,多开发新客户,稳定外需的一项外贸政策,是WTO允许的各国政府支持本国出口的政策之一。受国内原材料及人工成本增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新兴市场国家本币大幅贬值影响,企业普遍感受到新兴市场需求不足、业务难做、风险加大。具体来说,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受到美国加息影响,本币大幅贬值,进口需求显著不足,部分欧美市场依赖度较高的企业面临出口下滑压力,现有订单执行困难,取消订单、拒收风险增加,新市场、新客户收汇风险加大。
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河北省农产品出口规模由15.91亿美元下降到14.82亿美元,减少1.09亿美元;从事农产品出口的企业,由507家增长到662家,增加155家;农产品出口更加分散。河北河北省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秦皇岛、石家庄、保定、唐山四地,占河北省农产品出口的48.6%。2015年至今,河北省农产品行业出口累计发生风险731万美元,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帮助企业追回423万美元,实际赔付308万美元。
让农产品企业不再担忧“出口钱打水漂”
国内某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番茄酱业务,与意大利买方进行番茄酱交易,签署2万吨番茄酱合同,发票金额为984万欧元,意大利买方仅还款210万欧元。对于剩余欠款,意大利买方提出色差显著、涨袋变质等质量问题,要求进行反索赔;国内出口企业表示,质量符合合同要求或已经买方检验,同时买方知悉货物订购时已处于临期状态。对于产生的收汇风险,企业迅速向中国信保报损,中国信保受理后立即开展调查追讨,于2012年8月先向企业赔付850万美元,随后继续对意大利买方进行追讨。在面对买方因自身原因拖延货款,躲避追讨,并试图转移资产的情况下,由国外追偿渠道通过法院立案、送达传票等方式,把买方拉回谈判桌,以缩短还款期限,尽早落袋为安。在买方执行和解还款方案的过程中,中国信保还果断拒绝买方试图通过其他出口企业采购中国货物的限额申请需求,加强了信保、出口企业、渠道律师的谈判话语权,实现“保、赔、追”良好联动。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方案,对剩余390万欧元(540万美元)按期全额支付,出口企业在获得850万美元赔款一年后,再获得追偿款分配108万美元。
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多 企业应该早询保
“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多、处理难度大。”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有关专家说,农产品出口案件中拒收风险为24.3%,是全行业风险水平的近2倍,纠纷点主要包括质量争议、迟出运、溢短装、包装、储存等,其中质量争议点可谓五花八门,比如芸豆有虫子,香菇有细菌,茶叶农残超标,花生黄曲霉素高,番茄酱红度不够,蟹肉罐头局部太黑等。此外,受部分国家出台的食品监管相关政策影响,农产品案件中的政治风险为1.9%,是全行业风险水平的3倍以上。农产品行业案件数量多、金额小,已出险案件涉及201个国别地区,国内29个省份295个地市,1269家企业。
因此,中国信保有关专家建议出口企业在合同中要注意约定有利于自身的条款,如“货物质量问题必须在到港后一个月内提出,否则无效”,并注意保存买方在发货前派人驻场验货的证明文件,为区分责任和确立债权做好基础性工作。
同时,企业应该早咨询、早询保,加强与中国信保的对接沟通,积极充分用好政策性金融资源,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布局,以及完善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等。(任国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