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中国故事、让国宝活起来。12月23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艺频道大型文博探索节目《国家宝藏》第二季播出“纳四方慷慨之志”的河北博物院专场。节目中,001号讲解员张国立携手国宝守护人蒋雯丽、王劲松、宋佳,为观众演绎了长信宫灯、错金银四龙四凤铜方案座、彩绘散乐浮雕三件国宝的前世传奇和今生故事。
蒋雯丽演绎“窦太后”,倾情讲述盛世“天子之道”。
>>细数《国家宝藏》中的河北珍宝
◎长信宫灯
本期《国家宝藏》中,蒋雯丽扮演窦太后,讲述大汉盛世“天子之道”。出土于河北满城汉墓的长信宫灯,作为“汉家宫阙”的历史见证物,化身“灯灵”出现在窦太后的身边。
长信宫灯因灯座底部铭文“长信尚浴”而得名“长信宫灯”。宫灯通体鎏金,灿烂华丽,整体造型为一曲裾深衣的汉宫侍女,跣足而坐,左手执灯,右手挡风。这盏宫灯融科学性、艺术性、实用性于一身,最为绝妙之处是对消除烟尘和挡风调光的处理,将先进的环保理念和审美意识完美结合,因此被誉为“中华第一灯”,也是新中国第一批带出国门参与“文物外交”的国宝。
◎错金银四龙四凤铜方案座
在群雄逐鹿的战国时代,齐楚燕韩赵魏秦争霸天下,各显神威。不过在燕赵两国之间的神秘小国中山国同样不可小觑,它虽小,却善于制衡强国。本期《国家宝藏》中,王劲松扮演深谙制衡之术的“中山王厝”,讲述“千乘之国”的生存之道,带领观众解密“错金银四龙四凤铜方案座”背后的故事。
这件错金银四龙四凤铜方案座出自中山王厝的墓中。整件铜方案由三个部分组成,顶部正方形的案框和底部的圆座代表着天圆地方,中间的龙头朝向四方,意味着王厝想“称霸四方”。方框上,连绵不断的错金银卷云纹,就像是王厝心中吞并天下的野心。可以说,这件精美的方案其实就代表着中山王的梦想。
◎彩绘散乐浮雕
彩绘散乐浮雕,是一件来自五代时期的曲阳石雕。该浮雕由15个人物组成,人物分布错落有致,主次分明,表现了五代时期乐队吹奏表演的歌舞升平之景。本期《国家宝藏》中,宋佳化身秦淮乐女,低吟浅唱,含泪演绎“定州十三钗”的流离悲欢,生动再现了彩绘散乐浮雕的前世故事。
>>除了三大国宝,河北博物院还有这些镇馆之宝
河北博物院现有馆藏文物24万件,其中一级文物340(件/套),二级文物1926(件/套),三级文物17383(件/套)。藏品尤以满城汉墓文物、河北古代四大名窑瓷器、元青花瓷器、石刻造像、明清名人字画以及抗战时期革命文物最具特色。
除了《国家宝藏》第二季中亮相的长信宫灯、错金银四龙四凤铜方案座、彩绘散乐浮雕三件国宝,河北博物院还有诸多珍宝,包括我国首次发现、规格最高、最完整的玉制葬衣——刘胜金缕玉衣,目前所见铭文最长的战国铜器——中山王厝铁足大铜鼎,代表北朝时期绘画艺术的最高水平的壁画——北齐文宣帝高洋墓墓道壁画,燕国代表性器物——透雕龙凤纹铜铺首,工艺精湛、装饰华美、举世闻名的错金博山炉,造型独特、工艺细腻的错金银虎噬鹿屏风座,元代青花瓷器代表作——青花开光镂雕红蓝釉花卉大罐等。
错金银虎噬鹿屏风座
>>这些河北文物元素的文创也火了
与《国家宝藏》第二季一同亮相的,还有一家卖文创的天猫店。12月17号,《国家宝藏》的“你好历史旗舰店”上线,并发布了十余款以节目中亮相的国宝为设计灵感的IP文创产品,其中多款以河北文物为原型设计的文创产品受到网友欢迎。
河北博物院的彩绘散乐浮雕表现了一群唐代女子乐队吹奏表演的热闹场面,设计师以这些胖胖的唐仕女为原型,推出了一组“大唐女团”手办——有人戴着拳击手套,有人抱着玩具熊,有人挎着包购物,还有人举着手机自拍。以这些仕女演奏为原型制作的U盘,同样造型独特,颜值出众。
“大唐女团”手办
同样以这件文物为创意元素的,还有一款“美人泡”袋泡花茶,经过插画师设计的唐朝美人,作为袋泡茶的标签可以放置在茶杯上,看上去似乎在泡澡。(河北新闻网综合 编辑 张岩)
“美人泡”袋泡花茶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