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实施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布局结构调整

2019-01-03 14:26:04  来源:长城网  责编:董健雄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解决河北省教师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河北省印发《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并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教师教育特色明显的现代教师培养体系和教师终身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

  教师教育是培养教师的关键环节。计划对教师教育振兴提出了具体举措。计划提出,为加强师德建设,河北省将实施师德养成教育全面推进行动。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评优奖励等方面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构建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及高校教师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突出问题。

  河北省将实施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全面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养与能力水平。2020年停止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逐步引导高职院校将师范类非学前教育专业转为学前教育专业,逐步取消本科院校的师范专业专科层次培养,补充扩大师范专业本科层次培养规模。

  调整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结构。为幼儿园侧重培养高素质、善保教的专科层次幼儿教师,扩大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重点支持3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的培养和专接本模式的探索,在本科师范院校中逐步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层次培养规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侧重培养本科层次教师,2020年停止小学全科教师专科层次招生,启动高中起点小学全科教师本科层次培养工作。支持河北师范大学重点面向高中教育,开展本科、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师资培养,并鼓励相关院校开展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工作。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河北省将加大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力度,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扩大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规模,实施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逐步补齐英语、音乐、体育等短缺学科教师,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实施特级教师送教下乡计划,鼓励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引领乡村青年教师成长。

  同时,河北省将改进乡村教师培训内容,注重新课标新教材和教育观念、教学方法培训,针对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赋予乡村教师更多选择权。

  为吸引优秀学生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河北省将逐步扩大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将“免费师范生”改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全面实施市级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培养试点工作。支持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鼓励优秀学生入校后通过二次选拔方式进入师范专业学习。

  为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河北省将实施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遴选认定一批省级教师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应用共享。同时,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分银行”,将培训学分作为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职务评聘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外,河北省将实施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工程,深化教师培养、培训、专业发展改革,推进教师教育体系和机制建设。(记者 王林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