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学习类APP 进校前要先备案

2019-01-08 13:38:35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编:董健雄

  近日,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针对目前各种APP争相进入中小学校园的情况,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学校首先要把好选用关,对APP的内容、链接、应用功能、信息安全等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同意。凡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

  《通知》提出,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APP,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要定期检查、掌握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置。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及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等内容的APP要立即停止使用。

  《通知》要求,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记者 梁晓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