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由于在外务工、信息不畅等原因,个别参保人员未能及时缴费,市医保中心决定延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延长期自2019年1月14日到2月21日,请未缴费人员尽快缴费。(注:在此时段内只缴费不参保)
■温馨提示:
个人缴费标准
市区每人缴费240元;
县(市、区)每人缴费220元。
缴费方式
县(市、区)参保居民统一由村(居)委会集中办理;
市区参保居民可通过河北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自助多媒体机、ATM机以及网点柜台等六种方式缴费。
河北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
关注“河北银行”公众号→进入“微服务”→“生活缴费”→“医保费”:按提示操作即可。
初次参保怎么缴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初次参保,应携带近期免冠彩色1英寸照片、本人户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居(村)委会、劳动保障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填报《石家庄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由社区协管员到各区医疗保险经办处办理参保。以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就可以由参保居民自行缴费了。(注:2019年1月14日到2月21日缴费不参保)
请未缴费的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缴费,以免影响您享受2019年的医保待遇。(记者 赵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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