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中,“突出抓好垃圾污水治理”被列在首位。怎样避免“美丽乡村”被垃圾污水围困,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省代表委员展开热议。
善用“乡村智慧”,分类施策治理农村垃圾
“农村垃圾管理机制不健全、环卫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在我省许多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省人大代表、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处环卫九所所长彼守存说,“这些原因造成了我省农村垃圾处理水平偏低,简单来说,就是管理难、清运难、处理难。”
农村垃圾分布点多、面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有的村庄与城市相邻,人口密集;有的则位于偏远山区,居住分散;有的在生态敏感区,水生态脆弱。这给整体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带来挑战。
彼守存代表建议,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快建设垃圾处理设施,使集中起来的垃圾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一时不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应由村民对庭院垃圾自行处理,再将其科学、合理地利用起来。
源头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居住分散、交通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村,若能在源头将可回收、可沤肥的垃圾分拣出来,将有效减少农村垃圾的运输、处理成本。对此,彼守存代表建议,应善用“乡村智慧”去推进,进一步简化垃圾分类办法,让老人小孩一看就懂。
2018年,《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正式出台,方案提出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实现这一目标,彼守存代表认为,“要提高农民环保素养,光靠条例、处罚不行,应更多依靠村规民约,实现自我管理。另外,许多农村财力有限,这就要求我们设计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不仅建设成本要低,运行成本也要低,好用不贵才能更持久。”
采访中,许多代表委员还提到了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精通垃圾分类的保洁公司建设垃圾再生馆,以市场运作方式从源头上破解垃圾分类难;采取“农户一次分类+村保洁员二次分类”的模式,帮助农村垃圾大幅减量……代表委员们认为,治理农村垃圾要“量体裁衣”,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模式才能真正落地可行。
集中分散相结合,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前不久,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安新县分局发布消息,安新县将按照“依法依规,疏堵结合,科学有序,分类施策”的原则,一户一策科学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压茬进行污水排放口封堵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一户一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何如此“复杂”?
“与垃圾治理不同,农村生活污水具有排放分散、日变化系数大、间歇性强等特点,治理难度更大。”省政协委员、民革河北省委驻会副主委梁立敏认为,专项治理规划不完善、建设资金短缺、后期运维资金不明确、重建设轻管理等,是当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的主要难题。
为加快补齐这一短板,民建河北省委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应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法律规范,适时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立法调研,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市、县、乡(镇)、村的责任范围,以及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等方面的主要职责和边界。
前不久,浙江、四川等地已针对农村污水治理制定专项实施意见及方案。对此,代表委员认为,应加快研究制定我省的相关实施意见,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
“农村生活污水靠蒸发,一部分原因是排污设施落后造成的,必须要把硬件提上去。”梁立敏委员建议,“应建立城乡生活污水统筹管理机制,推动城乡生活污水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理与农村污水‘分户、联户、村组’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同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建设管护机制,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人员素质,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记者 张怀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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