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 普惠民生 补齐短板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成果丰硕
民生冷暖总关情。刚刚过去的2018年,河北省住建厅在“双创双服”活动中,加快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等系列措施落地,全省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提升,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走上了高质量发展之路。
六大成果交出2018年满意答卷
2018年岁末,来自住建领域的好消息令人振奋。河北省住建厅在民生保障、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全力保障民生,让群众住有所居,住得放心、住得安全。棚户区改造开工23.5万套,基本建成14万套;农村危房改造竣工9.6万户,新开工4.9万户;公租房分配3.2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1万户,均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1591个,惠及居民47.1万户。
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提升。加快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改造老旧供水、燃气、供热管网363公里。新增城市标准公厕2773座。156座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完成前期手续,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6%,县城达到92.5%以上。完成污泥提标改造项目20个,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县城达到88%。累计开工地下综合管廊172公里,建成廊体53公里。整治完成设区市黑臭水体40条、城市易涝点313个。新增城市绿地4763.8公顷,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208个(条),省级及以上园林县城达到126个,河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成功举办。数字城管实现市县100%全覆盖。
房地产市场保持基本平稳。先后开展全省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房地产违法违规项目自查、房地产市场异地抽查互查,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年”活动,集中治理规范违规提取行为,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建筑业转型发展稳中有进。在全国较早出台了绿色建筑条例;全省竣工75%节能居住建筑408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3146万平方米,居全国前列;超低能耗建筑示范13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开工装配式建筑462万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占比提前2年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出台公益类工程建设标准30余部,部分标准填补国内空白。全省总承包特级、壹级企业分别达到17家、319家。5项工程荣获“鲁班奖”,211项工程被评为省优质工程。
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五级两规一导则”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纳入“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整治台账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到位。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小区设施不配套、不移交、不落实问题。省首届国际城市规划设计大赛圆满落幕,一批尖端规划设计成果为全省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77.6%的镇乡完成期限至2030年规划,52%的村完成新一轮村庄规划。
对接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配合编制了北京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协同发展规划。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强雄安新区周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冬奥会项目建设,全面加强冬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指导。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完成181.2万户。加强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全面推行“以克论净”和水洗机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累计清理农村积存垃圾6055万立方米,48317个村庄建立日常维护机制,89.3%的村庄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六大目标引领2019年住建事业
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将再上新台阶。河北省住建厅将统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行业监管水平,以“三年行动计划攻坚年”为抓手,抓好民生工程,补齐城市短板,以防范风险为前提,推动房地产、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住房条件改善。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改造老旧小区2779个。按计划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地产市场保持总体平稳。
城市功能提档。开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51座,建成9座,建成其他处理设施7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改造城市(含县城)老旧管网2050公里。新建改造城市标准公厕1700座以上。全面完成城市排水防涝易涝点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
城市管理升级。新增城市绿地3000公顷,创建国家园林城5个左右。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3%以上,新增洁净城市30个左右。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全部完成整治,每市创建不少于2个美丽街区、精品道路。80%以上设区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建筑业发展提质。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培育省级安全文明工地300个、绿色施工示范工程20个,创建省结构优质工程不少于260项,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村镇建设提速。2018-2019年度4.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6月底全部竣工,存量10459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部开工。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村庄达到90%。非正规的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80%。
行政审批提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力争压减至110个工作日以内,建成在线审批系统和监管平台,并实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推进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省级事项全面实现“一次不用跑”。
26条措施开启新征程
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更大作为。一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确保京冀交界热点地区房地产市场稳定。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区建设,指导白洋淀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服务冬奥会筹办,抓好冬奥项目质量安全监管。
二是服务精准脱贫攻坚,农村危房4类重点改造对象应改尽改,实现“2020年不能有人在危房居住”目标。严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质量安全关。
三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管理,提高农房抗震防灾和节能性能,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特色。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垃圾分类。
四是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全面推行水洗机扫,推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
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攻坚,抓好民心工程。一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焚烧设施建设,抓续建、早竣工,抓开工、保进度,早建成、早投用。
二是抓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编制2019-2022年公租房发展规划。试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服务。
三是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先民生后提升,重点解决供水、供电、供热等问题,促进二次供水、停车难问题解决。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四是抓好冬季清洁取暖。稳妥推进农村“双代”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任务目标完成。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燃气管理机制,确保用气安全。
五是抓好老旧管网改造。按不同管网工期要求,搞好项目统筹和工程质量监督,减少马路拉链和施工扰民。
推进新时代城镇建设,提升城镇功能品质。一是坚持多城同创。梯次推进园林城建设,高标准推进人居环境奖(范例奖)创建活动。办好河北省第三届园博会和第二届国际城市规划设计大赛。
二是开展县城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加快改善县城功能和面貌,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突出地方特色。
三是加强城镇污水和城市排水防涝治理。实施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提质增效行动,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90%。重点镇全部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城市易涝点整治工程全部竣工验收。
四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三年规划。推进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人居环境改善。
下足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环卫保洁、广告牌匾管理、绿地养护、案件巡查处置等规范标准,建立起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
二是完善信息化智能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市县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所有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建成供热信息监管平台。
三是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编制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技术导则,逐步解决路边停车场问题。
四是抓好城市环境容貌提升。聚焦主要道路、水系两侧、商业中心、市民集中居住区等重点部位,编制区域容貌整治设计方案。开展美丽街区、精品道路、绿美河道创建活动。
五是强化城管综合执法。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抓好两大支柱产业,助力全省经济增长。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市场监测,坚决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年内各市建成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加强物业服务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协商共治。
二是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开展创新技术、先进工法、BIM技术等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逐步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完善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效果评价体系和工作实施机制。筹备好第23届国际被动房大会。
四是持续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加强冬奥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气代煤等工程质量监管。逐步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乡建设领域标准规范体系。
以信息化为手段,全面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出台住建行业(2019-2021年)信息化工作方案,加快建设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数据中心,搭建资源共享和大数据应用两大平台,组织实施好9项示范工程。
二是加强项目监管。继续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实时监管系统。严厉打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制度。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企业、项目违规与个人处罚联动机制。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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