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访家访”制度

2019-01-29 11:40:0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村级每天走访 乡级每周调度 县级适时研判

  邯郸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访家访”制度

  日前,邯郸市出台《关于建立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访家访”制度的通知》,要求依托“大民调”工作机制,深入农村(社区)进行走访家访,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避免、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

  村级每天走访。发挥村(居)“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治安员等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访家访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做到村不落户、户不落人,及时排查矛盾纠纷线索。对走访家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复杂、难易、紧急程度确定一二三级,填写走访家访排查表,登记在册、分级处置。对复杂程度低和能够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发挥村级调解“能人库”作用,做到边走访家访边化解;对复杂重大疑难的二、三级矛盾纠纷,上报乡级“一委三中心”协调解决。

  乡级每周调度。乡级“一委三中心”对各村上报的矛盾纠纷及时受理。对复杂程度高、难度大的二级矛盾纠纷进行统筹安排,每周调度,适合人民调解解决的,利用乡级调解“人才库”进行调解;适合行政调解或司法诉讼解决的,分流引导至相关部门分别解决;个别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协调派出所介入解决;对重大疑难的三级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县级“一委三中心”。

  县级适时研判。县级“一委三中心”及时对乡级上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整合人民调解、信访、综治等力量,发挥县级调解“专家库”作用,及时化解。

  建立走访家访“一表制”。对村级走访家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级立卡建表,统一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表》。一级矛盾纠纷调解解决后,写清矛盾纠纷情况、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由该起矛盾纠纷调解员与村级“一委三中心”负责人在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留存备案,对需上报的二级、三级矛盾纠纷,由村级“一委三中心”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乡级“一委三中心”对二级矛盾纠纷统筹解决后,由该起矛盾纠纷处理人员与乡级“一委三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留存备案,对需上报的三级矛盾纠纷,由乡级“一委三中心”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级“一委三中心”对上报的三级矛盾纠纷处理解决后,由该起矛盾纠纷处理人员与县级“一委三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留存备案,压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不留隐患。(记者 白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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