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

2019-02-14 14:26:36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编:董健雄

  2月12日,唐山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动员会议,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唐山建设,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促进生态唐山建设实现新突破,唐山将于今年2月下旬至12月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工作。

  此次巡查的对象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巡查内容为: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突出政治巡查,主要检查地方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对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省、市各项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措施是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落实,是否存在不及时、不作为、不到位、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等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地方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职责分工和履职尽责情况。

  地方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地方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所承担的2019年生态唐山建设工作方案所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上级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地方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查)、检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办、市直有关部门、媒体暗访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专项巡查内容。除以上共性巡查内容外,结合各地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及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巡查。

  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①散煤治理,包括城中村及商户燃烧散煤、生物质锅炉燃用散煤、燃煤煤质管控;②扬尘治理,包括施工工地扬尘、城市道路、小区道路保洁、散料堆场、重型车辆停车场;③餐饮油烟治理,包括餐饮饭店无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不清洗维护、制造虚假清洗台账、露天油炸摊贩;④露天焚烧管理,包括秸秆、荒草、垃圾焚烧,重点巡查路北区韩城镇、果园乡,路南区稻地镇、女织寨乡,高新区老庄子镇、三女河办事处;⑤VOCs企业治理,包括污染防治设施不达标以及私自闲置;⑥专职环保队伍,包括国控点专班及指挥分中心运转情况;⑦燃油治理,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燃油油品管控;⑧“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情况。

  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玉田县、滦州市、迁安市、迁西县、遵化市、滦南县、乐亭县:①散煤治理,包括生物质锅炉燃用散煤、燃煤煤质管控、散煤销售点、商户燃烧散煤;②重点企业环保治理,包括钢铁、焦化、水泥、涉VOCs企业、石灰窑、铸造、砖瓦窑、耐火保温材料、破碎筛选等行业污染排放管理、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错峰生产和应急响应落实情况;③扬尘治理,包括施工工地、散料堆场、工业企业料场、国省干道道路扬尘、矿山盗采及扬尘管控情况;④露天焚烧管控,包括秸秆、荒草、垃圾焚烧;⑤机动车治理,包括重型车辆超载、车辆冒黑烟、应急响应期间车辆进出厂;⑥“散乱污”出清,重点是“两断三清”落实情况,“散乱污”企业反弹,无名场院清理不到位;⑦燃油治理,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打击黑加油站点、燃油油品管控;⑧水污染治理,包括河道两侧垃圾和排污口、养殖场、屠宰场、食品加工厂、选矿废水处理;河道沿岸排污口和排污企业清理整治情况。

  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①重点企业环保治理,包括钢铁、焦化、电力、化工、搅拌站、破碎筛选等行业污染排放管理、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错峰生产和应急响应落实情况;②扬尘治理,包括施工工地、散料堆场、工业企业料场、国省干道道路扬尘;③机动车治理,包括重型车辆超载、车辆冒黑烟、应急响应期间车辆进出厂、应急响应期间港口集疏港;④燃油治理,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打击黑加油站、燃油油品管控;⑤水污染治理,包括河道两侧及沿海垃圾和排污口、养殖场、化工企业废水处理;⑥“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情况。

  专项巡查时间为2月下旬至12月底,上、下半年各巡查一轮,每轮巡查分三个批次。通过专项巡查促进全市上下全面落实“清、准、高、快、狠”和“决心一次下足、措施一步到位、整治一次达标”要求,在生态唐山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助推实现“高质量发展突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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