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峰参加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分组讨论

2019-02-18 10:33: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王东峰在参加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分组讨论时强调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王东峰参加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分组讨论

  2月15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参加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政法口分组讨论,认真听取学员发言,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记者赵威摄

  2月15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参加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政法口和唐山组分组讨论,认真听取学员发言,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王东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认真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以河北之稳拱卫首都安全,以河北之进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

  在参加政法口分组讨论时,王东峰指出,河北是京畿要地,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是政治之责、为政之要。政法队伍处于维稳第一线,是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全省政法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政法工作的本质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担负起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职责使命。要强化情报信息,科学分析研判,用好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完善情报收集和动态管理体系,切实提升预警预报水平。要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坚持监测在早、防范在先、化解在快,切实提升重大风险的防范处置水平。要强化基层基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提升源头防治水平。要严格责任制度,完善督查检查和考核问责机制,以责任落实倒逼任务落实。

王东峰参加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分组讨论

  2月15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参加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唐山组分组讨论。这是分组讨论前,王东峰与学员们亲切握手。 记者赵威摄

  在参加唐山组讨论时,王东峰指出,唐山作为经济大市、工业重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很重,防范化解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改革发展稳定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要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积极构建上下贯通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切实做到底数准确、情况清楚。要妥善处置突出问题,加大经济运行调节力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抓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依法依规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政府债务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等。要增强工作前瞻性、预见性、敏锐性,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分析研判,精准制定预案,确保重大风险发现和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风险处置化解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加强考核问责,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董仚生、高志立、王浩、刘凯、卫彦明、丁顺生分别参加分组讨论。(记者 四建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