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廊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第六届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第六届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该奖项为年度奖,有效期5年,分为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授予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质量管理业绩显著,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廊坊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个人奖授予在质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0日。
组织奖方面,要求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诚信经营;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并具有推广价值;在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个人奖方面,要求申报人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区域、产业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据介绍,今年廊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不断完善《廊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简化“个人奖”评审程序,逐渐向一线员工倾斜;在“组织奖”申报结束后,面向申报的单位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贯标培训,并对自评报告的撰写提供指导,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通讯员 徐涛 樊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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