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保定网友向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已缴纳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的患者在医院办理治疗结算时,医保系统中却显示未缴纳参保费用。保定市医疗保障局表示,医保集中缴费截止日期为2月底,当时收录工作还在进行中,所以有些患者的缴费信息尚未录入,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2020年保定医保集中缴费截止日期将提前至12月底。
保定曲阳的刘先生介绍,早在2018年12月他的母亲就缴纳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费用,并持有缴费凭证。2019年1月4日他母亲准备出院时,医保卡在河北以岭医院的医保系统中显示“未缴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这导致他母亲治疗结束一个月还不能用医保办理出院结算。记者介入采访后,曲阳医保中心优先录入了刘先生母亲的缴费信息,刘先生的母亲已2月22日办理出院。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河北以岭医院,负责管理以岭医院软件信息的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先生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还有几位来自保定的患者也遇到了这种情况。
曲阳县医保中心郭主任表示,依据《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保定各县征缴2019年参保费的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28日,是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缴费,每个乡镇会设置各自的缴费截止日期。郭主任告诉记者:“在缴费信息收录工作中,当参保人缴纳费用后,医保中心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集体收录。集中缴费时间长,会直接导致收录信息时间长。”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征缴2019年参保费用时,在河北省11个地级市里,除保定市外,其他10市集中缴费截止日期多为2018年11月下旬和12月下旬,只有保定将集中缴费截止日期设置为2019年2月28日。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保定市医疗保障局,一位张姓工作人员介绍说:“为提高集中缴费和收录工作的效率,保定已经开始参照其他市的先进经验改进征缴方案。从下一年开始,保定将把集中缴费截止时间设置到12月底,具体方案在今年9月份左右公布。” (记者 韩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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