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2月27日至5月31日封山防火区域严禁郊游踏青

2019-04-08 09:57:5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确定2月27日至5月31日为全市春季森林高火险期和封山防火期。该时期内,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区、森林景区、自然保护区和集中连片林地,为封山防火区域,严禁郊游、踏青等行为。

  根据通告,除郊游、踏青等行为外,在唐山森林高火险期封山防火范围内,同时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更不得有野炊、生火烘烤食物及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等行为;同时严禁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爆破作业,严禁生产、销售、点放孔明灯,严禁其他未经批准的用火。

  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立即上报;对知情不报或迟报者,要追究责任;当地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组织扑救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告还要求,所有护林员、巡逻队员、检查站和瞭望哨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各级公安、林业等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故意纵火、野外违法用火和破坏防火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予以曝光。

  另据了解,唐山市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县级政府在进入林区路口、通道设立防火临时检查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森林封山防火区。在森林封山防火区违规用火的,无论损失大小,凡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处以经济重罚或依法行政拘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记者 王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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