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河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8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清除网络淫秽信息、严打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活动、打击新闻敲诈等“扫黄打非”重点工作。
邯郸市李某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7年1月,李某某创建QQ群并担任群主,赵某某、张某某为该群管理员,上述3人向群内传播淫秽视频140部,供群成员免费观看。 2018年2月12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余两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石家庄市听书吧网站传播淫秽音频案
2017年2月,李某某开办听书吧网站,上传淫秽音频文件共计20部853集,供付费注册会员收听,非法获利4000余元。2018年5月31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沧州市非法印刷出版物案
2018年2月,孙某某仿照合法书籍,非法印刷《1号卷·标杆高中单元测评卷》教辅资料26类9432册,经营数额185649.4元。2018年8月16日,沧州市肃宁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决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廊坊市非法装订出版物案
2018年1月中旬,张某某非法承接《学而思培优》系列培训教材共计16种、合计16000册的装订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018年9月28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另有1名被告人和两家被告单位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廊坊市许某某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
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许某某、孟某某、张某、杨某等人利用“青楼”等黄色直播平台,多次组织淫秽表演并非法获利。2018年10月23日,廊坊市永清县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其余3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衡水市史某某等人冒充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4年以来,史某某等19人通过不正当方式办理了“三农内参”等多家媒体的工作证件,以媒体人身份联系环保、土地、教育等部门,以曝光企业污染、学校乱收费相要挟,敲诈相关企业和单位钱财共计30余万元。2018年11月9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犯敲诈勒索罪等三项罪名,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0000元。其余18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石家庄市张某某销售盗版光盘案
2015年以来,张某某非法销售淫秽光盘1243张、盗版光盘95611张。2018年11月2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衡水市杨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7年12月,杨某创建“男人的天堂”微信群,为吸引人购买性保健品,共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84部。2018年11月28日,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保定市霍某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017年5月,霍某某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图书发行业务,在其家中查获非法出版物《聚焦课堂》系列丛书35种77990册,码洋共计2751202元。2018年12月26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霍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保定市卫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2015年5月至2016年9月,卫某某在未取得出版、发行许可的情况下,在淘宝网上非法发行销售《火影忍者OL》外挂软件,非法获利269760元。2018年12月27日,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卫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记者 曹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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