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了解到,平山县、灵寿县、栾城区交管部门日前新增一批电子警察,一周后启用,提醒广大驾驶人留意。
平山县新增29套电子警察。其中,健康街冶河路口3套、石闫路33公里处1套、钢城路外环口3套、石闫路32公里处2套、外环路蒲胜大街口3套、柏坡东路外环口3套、正义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2套、石闫路29公里600米2套、石闫路28公里2套、冶河路与东川街交叉口2套、石闫路东外环口3套、建材路与康乐街交叉口1套、装备路与工业路口1套。以上设备抓拍闯红灯、逆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限行、不系安全带、大货车闯禁行、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石闫路32公里300米处安装测速设备一套,抓拍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大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平山县境内所有灯控路口,机动车禁止占用非机动车道,违者抓拍。
灵寿县在城区人民路与京赞路(S232)交叉口安装了闯限行电子抓拍系统,对禁止进入城区道路的重型、中型货车、工程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以及黄标车等机动车闯限行违法行为电子抓拍。
栾城区在308国道641公里处,北向南方向新增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对违反禁止标线标志指示的、中型重型货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者 孙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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