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印发,对相关申批流程及时限进行明确,以规范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行为,提出对5年未开工建设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应在开工前向原批准该工程环评文件的海洋批准机关重新审核。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环评文件报批。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办理,形成公众参与说明材料,与环评文件一并报送。鼓励网上远程申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受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等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建设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提供海洋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资料的单位不具备向社会公开出具海洋调查、监测数据资质的,不予受理。
受理环评文件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估,评估中心自接受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专家审查意见和技术评估意见,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具有环境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并对评估意见负责。技术评估不得向管理相对人收取服务费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红线的要求,项目对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对海岸生态环境产生破坏的,环评文件中应增加工程对近岸自然保护区等陆地生态系统影响的分析和评价。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如在工程选址、性质、规模、布局,工程生产工艺、建设方案,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方面发生改变,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变更内容实施前,重新编制、报批环评文件。(记者 段丽茜)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