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快建设全省贯通的五级一体审批服务平台

2019-08-02 10:01: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c4c37323-7ee2-4417-b79f-40ed48a458ab_batchwm

  7月16日,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正式启动运行,标志着河北省政务服务改革迈上新台阶。 记者赵杰 赵海江摄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提出,河北省将创新审批服务体制机制,实施审批服务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全省贯通的五级一体审批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推动行政审批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在全省打造智能高效、公开透明、服务便捷的审批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管理体制

  方案提出,河北省将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省级政务服务管理体系。高标准建设省政务服务大厅,打造智能信息化体系,建设省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云平台,实现进厅事项统一受理。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推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进驻事项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实现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到位、部门审批权限授权首席代表到位、部门审批人员进驻大厅到位,确保事项进驻率不低于90%。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e8b12dea-9b8a-4e33-abb4-91aa655aaa2b_batchwm

  7月16日,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正式启动运行。图为市民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体验“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记者赵杰 赵海江摄

  巩固和扩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市县行政审批局工作指导,按照“应转必转”要求,不断推动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向市县行政审批局划转。将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有明确审批标准和程序的事项,原则上统一划转至市县行政审批局。

  理顺五级一体审批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综合性集中服务模式,推进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村级代办点审批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推动横向部门间、上下层级间信息共享,构建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一体审批服务管理平台。最大限度推进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实现个人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优化完善审批服务运行机制

  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构建集约管理、资源共享、服务创新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12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开发利用“冀时办”APP、微信小程序等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

  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门”。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严格管理全省统一的“三级四同”(即省市县同一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和编码相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年底前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提交材料压减60%。将办成一件事需多部门联合审批的,进行“一揽子”整合,实施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推进企业群众办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服务窗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和办事结果“四公开”,优化审批服务方式。

  方案提出,河北省将推进审批服务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开发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9月底前,实现与国家监管平台对接上线运行。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年底前,大幅提升全省信用信息归集量。不断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信息衔接机制,审批部门将审批信息同步推送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实时反馈给审批部门,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记者 贾楠 见习记者 高二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