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要实现动态清零

2019-08-07 16:38:52  来源:燕赵晚报  责编:董健雄

  作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的一项内容,石家庄市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夏季会战,并制订相关行动方案,通过“回头看”、全面排查等措施,确保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根据《石家庄市2019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夏季会战行动方案》,省会将对照2017年、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对列入2017年、2018年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名单的,严格做到“两断三清”。

  对列入2017年、2018年规范改造类“散乱污”企业名单的,要对企业手续完善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水平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整改水平低,不能达到现有环境管理要求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责令整治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治的依法予以关停。

  对列入2017年、2018年整合搬迁类“散乱污”企业名单的,要对企业原址丧失恢复生产能力情况、搬迁后的企业取得合法手续和整改水平情况开展检查,发现企业原址擅自非法生产的,依法予以取缔。

  同时,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逐乡(镇、街道)、逐村(居委会)、逐工业小区(工业大院)、逐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

  对“回头看”和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整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完成整治一起,销号一起,做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方案》中还明确了“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方式。其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且超过淘汰期限的工艺或装备,一律列入“散乱污”,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对未按规划要求进入工业园区、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有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列入整合搬迁或规范改造类“散乱污”,采取先停后治方式进行限期整治;未完善相关手续、未搬入园区、未完成改造前不允许生产,逾期未整治的依法予以关停。

  对列入规范改造类或扶持提升类“散乱污”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或使用落后污染治理装备的,采取“先停产后治理”方式进行整治;未完成改造提升前,不允许生产,逾期未完成整治的,依法予以关停。(记者 崔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