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石家庄市民政局召开了石市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其中提到,近年来,石市持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建设养老院209家,养老床位总量32916张;建设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家,标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2家,基本实现了街道全覆盖;建设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12家。
石家庄市积极探索居家适老化服务模式
2017年,石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国家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制定了《石家庄市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和《石家庄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在建设用地、设施场所、平台搭建、购买服务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规划,加速推动全市养老产业整体布局。通过两年的努力,建成750平方米以上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个,基本实现了城区街道全覆盖,城区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全面完成,全市老年人聚集区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紧缺局面得到有效缓解。
石家庄市还制定了《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明确各项补贴细则,用政策“杠杆”撬动社会力量投资。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采用公建民营或社会资本民建公助等形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一体进行,鼓励社会组织进行区域化规模运营。对已建成且符合要求的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最高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满一年且达到相关标准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年度运营补贴。2017-2018年,全市共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3552万元。
石家庄市积极探索居家适老化服务模式,在老年人口密集的街道开展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试点建设。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床位数量一般在10张以上、50张以下,由社会力量投资,具备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医疗、社工介入、上门服务等功能,主要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问题,具备轻资产投入、重服务管理、个性化发展的特点,解决了城区新建机构用地紧张和规划难题,解决了从医院到家庭的康复照护衔接难题,解决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市场化运营初期资金难题。
石家庄市共产生金牌养老服务单位16家
石家庄市现有养老机构209家,其中公建养老机构44家,民办养老机构165家。为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在全市开展了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优质品牌,带动全市养老市场迈上新台阶。
按照省厅要求,结合石市实际,印发《关于开展和培育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增加了《石家庄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准入条件(试行)》和《石家庄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安全项细则(试行)》两部分内容,明确石市参评条件和评定细则,提高了参评标准,严格了养老设施安全项目。石市老年养护院获评五星级养老机构,4家获评四星级,19家获评三星级、20家获评二星级,获评数量占全省四分之一,有力推动了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为积极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石市对已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了金银铜牌等级评定。全市86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申报,共产生金牌服务单位16家,银牌服务单位17家,铜牌服务单位12家。
为了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在努力满足老年群众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高端养老机构发展,计划每年建设1-2家高标准、规模级适合大城市养老服务特色的康养社区。2018年,在多方协调下,斥资3亿元、总建筑面积达20000平方米的集康养、医疗、餐饮、娱乐、文化交流为一体的问道康养社区全面建成并开始运营,填补了省会无高端康养适老社区的空白。
在国内首次编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
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实际需求,石市民政局编制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从理论研究到具体实操两个层面,初步构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指标体系和相关实操量表,具有普遍适用性,列入河北省地方标准,在国内属首次编制。
针对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低、经济待遇差的现状,石市民政局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建立从优秀的养老护理员中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同时,积极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对达到规定条件的养老护理员进行不同标准的岗位补贴,最低每人每月100元,最高每人每月350元,通过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经济待遇等多重措施,稳定养老护理队伍,推动养老护理产业健康发展。
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多发的客观实际,石市还建立了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保险补贴制度,对参加相关保险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参保费用80%的财政补贴。(记者 赵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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