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即将到来的秋季开学,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安全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清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
河北省执勤交警在检查校车。 河北省交管局供图
开学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审验驾驶人和车辆的资质以及行车路线等信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清理不符合准驾资质的驾驶人,限期未在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登记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备案登记,停运不符合安全技术检验条件的车辆。
开学后,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根据辖区学校开学时间,科学部署警力,强化管理服务。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增设护学岗,加强指挥疏导,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全力维护校车通行安全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上,强化巡逻管控,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处罚驾驶人基础上,一律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所属企业、个人严厉处罚,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严重超员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特别是加大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格查处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杜绝报废车、面包车、拖拉机和三轮车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同时,希望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关怀农村地区幼儿、小学生的乘车安全,宣传乘坐“黑校车”、超员车、报废车辆的危害,督促幼儿园和小学从业者切实承担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车安全主体责任,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让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知晓乘坐“黑校车”和超速超员车辆的危害,主动拒绝乘坐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共同为学生、幼儿安全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讯员 于世强 记者 张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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