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河北省家庭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形成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河北省教育厅将在全省建立首批50个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各县(市、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在家庭教育工作方面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机构均可申报。河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指导,最终确定实践基地名单。
具体申报条件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家庭教育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在家长学校、家校合作、家长委员会建设上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相关经验获得区域推广。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措施得力,工作具有创造性,在所在区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相关活动。
据介绍,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将构建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运行机制,推动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区域性家庭教育工作研讨培训、研究和探讨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等,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促进家庭教育工作交流、分享与合作。
河北省教育厅德育处和德育研究中心负责对家庭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制定指导细则。省教育厅组织对实践基地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评定,定期组织全省家庭教育工作推进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周期为两年,期满进行复核,保留合格实践基地,撤消不合格实践基地。(记者 郑佳)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