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在国家大数据(京津冀)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果交流会上,京津冀黔四地达成《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定共识》。记者宋平摄
10月12日在今天召开的国家大数据(京津冀)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果交流会上,京津冀黔达成《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定共识》,四地将借助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优势,在大数据理念、模式与典型应用实践上走出一条有特色的多方合作途径。
共识认为,京、津、冀、黔两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四地之间在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并存在不同程度的互补,多方的合作与交流必将产生丰富的创新性成果。
根据共识,四地将共同推进京、津、冀、黔两区四地之间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和协同应用。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应用实践,共享综试区建设经验,推进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和协同应用,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打破相对孤立和封闭的产业环境,为两区四地大数据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共同建立横跨区域的大数据产业生态圈。
建立大数据专业人才联合培养与输送机制。积极推进跨地区、跨校、跨院系、跨专业交叉培养方式,帮助数据工程师等专业人才和兼具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实现跨区域流动。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合作,共同培育大数据应用创新型人才。
协同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严守大数据安全底线。推动企业间形成大数据安全自律公约,从道德层面严惩一切破坏大数据信息安全的行为。(记者 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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