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万家
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家,是2013年的6倍
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邯郸全市生产总值1727.7亿元,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157.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0%和14.7%,其中规上高新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8%,高出其他产业12.4个百分点,依靠科技创新,为邯郸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邯郸因钢、因煤而兴,产业结构偏重,在经济进入新常态后,这种粗放的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对此,邯郸“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自2012年至2018年底,全市钢铁企业数量从35家减少到17家,退出煤矿13处,累计压减炼铁产能1783万吨、炼钢产能1393万吨、煤炭产能578万吨、焦炭产能670万吨,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3万多家。这种大规模的去除过程,也给区域经济带来严重的下滑压力。
邯郸到了“必须更多依靠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该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出台《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人才创新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郸市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推动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加快创新型邯郸建设步伐。
邯郸不断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市县乡三级32403枚公章,取消17160枚。在全国率先推出“一趟清”“不见面”审批。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创新主体的迅速增长,目前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家,分别是2013年的8倍和6倍。
晨光生物前身是一家不足10人的天然色素小厂,是典型无资金、无技术、无人才的作坊式加工企业。经过近20年的反复摸索、试验,逐渐攻克了辣椒提取物连续逆流提取、带柄提取等世界性难题,开发出复合溶剂同步提取辣椒红、辣椒油树脂等新技术。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邯郸市首家上市民营企业,拥有20家子(分)公司。
企业的发展和创新离不开资金支持。邯郸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方面探索前行,以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企业创新。
该市在全省率先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工作,市财政与各县(市、区)共同出资,形成总额为7500万元的增信保证金,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邯郸分行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目前已为235家企业放款5.8亿元。
市政府牵头出资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目前投资团队已考察了80多家企业,对河北硅谷肥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了股权投资,总投资额7795.7万元。
该市成立了邯郸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设立中国邮储银行邯郸分行、河北银行科技支行两家科技支行,组建邯郸市科技金融联盟,建立了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推出了科技助保贷、河北银行快速贷等创新金融产品,不断完善多层次、多类型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
开展科技创新,搭建创新平台,引进人才资源。邯郸市明确规定,对域内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省级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对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新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站给予30万元资助,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万元资助,吸引更多高科技人员来此创新创业。
引进并驻邯工作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由各级政府分别给予科研经费补贴和安家费;对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两名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的企业,给予资助;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经认定后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得益于该市推出的多项政策,全市创新平台建设掀起热潮。目前,全市企业研发机构登记备案2183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96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36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7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家、院士工作站34家。据统计,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达152家,比2013年增长10倍。全市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年专利申请量超过6500件,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已提高到1.86件,专利技术总产值达到150亿元以上。(记者 乔宾娟)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