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知!河北1市明起解除限行!

2019-11-06 16:16: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7日,受东北冷空气影响,河北省东部和北部地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20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7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1月7日起解除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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