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五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就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努力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当前的河北,正处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尤其需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在加快法治河北建设上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更好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规范,为不断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和支撑。
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紧扣河北事业发展急需和人民群众关切,统筹制定落实地方立法规划,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土地管控、矿山治理、城市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驱动、冬季清洁取暖、生态环保建设等相关立法立规,增强地方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以更高水平、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奠定坚实基础。
要推进法律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一个重点就是保证法律得到严格、全面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通过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府是执法主体,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发展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执法裁量基准和“两法衔接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之,就是要通过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有效沟通;要搞好普法宣传,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严密司法程序,加强司法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治理方式,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只要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就一定能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让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步伐更加稳健有力。 (河北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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