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在5日召开的京津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协同监管发展研讨会上,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药监局签署《京津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区域联动合作框架协议》等合作文件。
这意味着三地药监部门将进一步健全京津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共享监管资源,形成科学监管合力,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据悉,三地药监部门将统一在医药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下的审评、注册、监管等标准,共同研究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共同出台互查互评监督检查细则等制度,共建许可审查员、检查员队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
在信息共享方面,将完善信息共享和风险交流机制,三地定期通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监测,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等信息,实现区域监管信息和数据共享。
在案件查办联动机制方面,将建立京津冀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成立三地协查小组,严惩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记者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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