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赋予的使命光荣而艰巨,人民寄予的期望殷切而厚重。
2019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大工作迈出坚实步伐,迈上新的台阶。
一年来,制定或修改了一批重要法规,为法治河北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年来,人大监督依法尽责,保证了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促进了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年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履职出新出彩,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注入新动力。
“多项创新举措开创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新局面,这一年确实不容易!”省人大代表、石家庄市合作路派出所的李志辉道出了众多人大代表的心声。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万山磅礴看主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创新理论武装,带着责任和感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筑牢思想基础。
学习让信仰更加坚定,让认识更加统一,让行动更加有力。“我们工作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能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找到答案、找到方向、找到思路、找到办法。”人大干部学以致用,深有体会。
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19次专题研究部署人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0次,确保一切重要工作都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有效进行……这一年,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各方面全过程,人大工作有了可靠保证和坚强力量。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政治上的坚定,体现在行动上的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在大事要事上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针对河北改革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方面,坚持小切口、真管用、能落地,及时通过立法推动解决问题,保证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月7日,一部颇具分量的法规草案即将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这部法规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我省协同京津两市人大开展的立法,也是省十三届人大以来首次由全体省人大代表集体参与的立法。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条例草案通过后,将在交通领域率先突破,为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提供坚强法治支撑,助力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见效。
1月1日,就在这部法规提交大会审议的前几天,另一部备受关注的条例正式开始实施。
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信息登记制度。这一创新性规定将使房屋租赁方式发生变革,引领河北迈入“以房管人”时代。由此,存在多年的流动人口管理难题或将破解。
围绕推动“三件大事”,开展雄安新区法治建设和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立法调研,审查批准张家口市关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
围绕助力三大攻坚战,作出加强张承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加强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的决定;
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作出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制定深化统计制度改革的条例……
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及有法规效力的决定14件,修改6件,批准设区市法规30件、自治县法规5件,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44件,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这是更加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取得创新进展的一年——
700多名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肩负着7500多万河北人民的重托。如何保证全体代表真实地代表人民的意志,真正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健全联系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2019年11月2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与列席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部分人大代表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9位代表结合履职经验踊跃发言,“干货”满满。像这样的列席会议代表座谈会,去年召开了5次。
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实现全覆盖、健全五级代表联系网络、首次组织人大代表跨区域调研视察……建言献策渠道更多、回应更快,代表履职焕发新活力。
创新平台增实效,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我看到了人大代表为老百姓办事的实诚!”邯郸市邯山区民呼回应中心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农林二社区居民翟美云提出“希望抹平家门口污水井盖”心愿后,仅仅两天便如愿以偿。
代表“接地气”、履职“全天候”,目前全省各乡镇(街道)已建立人大代表之家4595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多管齐下抓落实,建议办理有着落。
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开门办案、重点督办、专项督办……加大督办力度,丰富工作手段,多措并举让代表“好声音”落地见效。
目前,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8件议案、1052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这是通过立法回应民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年——
在全国率先作出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为精准改厕“开药方”;
强化校园欺凌防范,对于学校安全进行专门立法,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剑指公交霸座、携犬出户不拴绳不清粪便等不文明行为……
一批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规陆续出台,生动诠释了立法为民的理念。2019年,共完成创制性立法12件,占年度立法项目的60%以上。
这是通过监督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的一年——
“如何破解招工难、就业难并存现象?”“怎样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2019年9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聚焦广大群众热切关注的就业促进问题,开展了一次有辣味的专题询问,有关部门7位负责同志到场应询。
动真碰硬,一追到底。年终岁尾,暖心的好消息传来——2019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9.62万人,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12%的较低水平。
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办法,开展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管理执法检查,加强对扫黑除恶、居家养老、农村低保、法院执行等方面监督……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视察调研33次、专题询问2次,人大监督法律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坚持探索创新,推进人大制度与时俱进
“去年煤改气后,取暖季花了多少钱?”2019年10月22日,在邯郸市磁州镇北来村村民马玉花家,省人大常委会深化三项联动监督执法检查组成员、省人大代表张树明上前询问。
马玉花当下算起账来:“一天烧10多立方气,除了政府补贴的,自己掏了两三千块钱。”
开展三项联动监督,是我省在监督工作上的创新之举。
持续聚焦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动监督,4.2万名五级人大代表收集意见建议1.8万条,统筹运用代表评议、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手段,打出一套富有特色的监督“组合拳”。
制度创新,才会更有生命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只有不断回答新课题、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才能保持根本政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对市县人大的指导越来越多。
“要突出法治引领,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还要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立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
2019年,在石家庄、衡水、保定先后召开三次“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交流会,动员全省人大系统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充分履职,服务河北改革发展大局。
一年来,重要立法项目省市协同,重大监督活动上下联动,五级代表通力合作,全省人大系统密切联系并高效协同已成为常态,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有了明显提升。
——民主决策机制越来越完善。
“建污水处理厂,真是把好事办到咱老百姓心坎里了,共产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啊!”说起镇里去年办的十件民生实事,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西蒲城村老党员徐风辰连竖大拇指。2019年,藁城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实行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目前区镇两级民生实事已完成154件,完成率96.25%。
民生实事票决制是近年来各地人大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的成功实践。据介绍,我省积极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目前全省各市县已全部启动实施。
与此同时,不断健全代表履职约束激励机制,建立直选代表向选民述职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制度,近五成直选代表已进行口头述职。
——对外交往更富成效。
2019年11月12日至13日,第四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在石家庄举行。来自美国亚拉巴马州、加利福尼亚州等10个州的嘉宾及各界代表共350人,围绕“共同的愿景·共同的责任”坦诚交流和深入研讨。
在与会嘉宾见证下,24个项目和事项在论坛上集中签约,总投资约4.95亿美元。其中,中美地方省州立法机关合作事项3个,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迈出关键一步。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派出4个团组、访问9个国家,广泛宣传人大制度,服务河北对外开放,开启了河北人大对外交往新篇章。
2020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新一年,不忘来路,阔步向前。(记者 周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