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内容如下:
一、第三方平台应怎么做
1.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行为的,立即予以下线处理。对新申请入网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审核,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坚决不予入网经营。发现有关线索,立即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2.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将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资质审查、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无证无照、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无保障的“黑外卖”经营。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等,方便查询和监督检查。
3.加强外卖站点的疫情防控。开展疫情防控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能力。配备充足的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物品,加强站点消毒、送餐容器消毒、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做好记录。加强对送餐人员口罩佩戴、个人卫生等的监督检查,严禁本人或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送餐人员上岗。
4.确保餐饮食品不受污染。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严密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5.积极推行“无接触配送”服务。减少送餐人员与消费者面对面接触,降低双方在收餐环节的风险隐患。
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应怎么做
1.严把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关。严格履行食品及原材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现场宰杀禽畜动物。
2.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一律按要求着工作衣帽、口罩和手套,加强个人防护,按要求洗手消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送餐人员前来取餐时,应严格进行体温检测。鼓励店内从业人员和送餐人员实施“无接触式”餐品交接。
3.全面禁止群体性聚餐。自觉承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禁止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群体性餐饮服务。凡订购大量餐品,有群体性聚餐可能的,要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
4.加强餐饮经营加工场所卫生管理。按照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期对空调过滤装置、经营场所、加工场所、电梯等进行清洁消毒。
5.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使用安全、无害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出餐的成品要立即装盒、封装。
三、送餐人员应怎么做
1.保持个人卫生、健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按要求测量体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马上报告,停止工作。送餐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规范送餐行为。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定期对容器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3.保证食品安全。拒绝为无证无照、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无保障的“黑外卖”送餐。不得配送未妥善封装的餐饮食品。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及时与消费者沟通,鼓励采取“无接触方式”为消费者送餐。
四、消费者应怎么做
1.谨慎选择餐品。选择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选择近距离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坚决拒绝与野生动物有关的餐品和安全性不明的餐品。
2.认真检查餐品。接到餐品后,第一时间检查餐品包装是否完好,配送餐品与订购餐品是否一致。知晓餐品食用时限,切勿长时间存放。
3.使用“无接触配送”服务。与送餐人员协商外卖餐品放置位置,待送餐人员放下后,自行取餐,减少人员间接触。
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餐前洗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拒绝一切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提倡家庭成员间分餐,避免交叉污染。
5.保留好相关票据、订餐页面截图等凭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张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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