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河北省卫健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儿童白血病、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以下简称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作为重要民心工程,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
完善相关制度 制定技术规范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儿童重大疾病医疗资源、救治保障能力现状,协调民政、医保、药监等相关部门,围绕建立健全诊疗体系、提高救治管理水平、完善综合保障制度等,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减少跨省异地就医,解决群众就医实际困难,切实降低儿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在完善诊疗协作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针对儿童重大疾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及诊疗协作组(以下简称相关医疗机构),牵头单位要会同组内成员单位,根据不同病种制订相应协作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流程,简化就诊手续,使群众“少跑腿、不跑腿”。相关医疗机构要建立多学科诊疗工作机制,按病种明确牵头专业,加强个案跟踪管理,促进诊疗信息在各类相关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提供全程服务,做到患者诊疗全程“有人管、不间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指导做好救治组织、定期复查,提供居家、社区感染防控、健康指导等服务,宣传引导有序分级诊疗。要主动宣传诊疗协作机制,提高群众知晓率,避免群众盲目就医。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制订细化相关技术规范。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参考国家临床诊疗指南、用药指导原则、临床路径等,制订细化相关病种的诊疗规范。要将诊疗规范嵌入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推进知识库建设,强化智能审核功能,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做好信息登记 加强数据使用
要持续推进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登记管理,持续做好数据报送工作,2020年6月前完成信息端口对接,实现数据自动抓取,切实减轻医务人员填报数据工作负担。鼓励非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参与信息登记工作。数据报送及质量分析结果将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动态调整的重要参考指标。
要明确信息登记责任主体。相关医疗机构分管负责同志是信息报送工作主要责任人,病案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登记录入及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病案管理部门要商信息管理部门推进信息系统端口对接。未完成端口对接的医疗机构,应当于每月15日前集中报送上月归档病历数据。数据报送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相关要求。
要加强对登记数据信息的利用。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平台数据,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指导儿童重大疾病诊疗管理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提升诊疗能力 提高医疗质量
通知要求,要补齐服务体系短板,提高诊疗水平。各市要及时分析外转患者病种结构,查找学科体系不足,加强薄弱学科能力建设,通过区域医疗中心、医联体建设、对口支援等措施,补齐医疗服务体系短板。要成立相关病种诊疗专家组,通过定期巡诊、按需会诊、远程指导等方式,加强对临床诊疗工作的指导,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持续提升本地区儿童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水平。
要建立质控体系,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儿童重大疾病质量控制体系,以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为基础,制定有关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并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相关医疗机构要成立儿童重大疾病质控小组,开展院内质量控制工作。质控小组应当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并对持续改进工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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