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30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今天,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自今日起至5月6日,石家庄市将组织开展第五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凡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均可参评。
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按《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对首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牌,奖励人民币30万元;对首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的,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杯,奖励人民币2万元。通过开展质量奖项评选活动,持续巩固和深化质量创建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质量成色。对于获奖的单位,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跟进服务,通过实施具体指导,积极鼓励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参与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的争创,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建设新途径,进一步提升质量奖项的含金量和影响力。截至目前,石家庄市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家;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9家、个人奖11名;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14家、个人奖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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