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邢台市20位企业家向全市企业家发出倡议,希望全市的企业家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当“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恪守企业环保责任,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倡议书全文如下:
全市企业家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多年来,我市虽在大气污染治理上付出了不少努力,但是空气质量排名仍未摆脱全国垫底的位置。这不仅影响着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也成为阻碍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的重大因素。当前,顺应人民意愿,全市上下正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全面展开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为实现PM浓度年内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目标而努力奋斗。作为根植于邢台、发展在邢台的企业,坚持依法生产、依规排放,履行社会责任,投身于这场退无可退的攻坚战中,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为此,我们向全市的企业家们发出如下倡议:一、坚定思想认识,坚决支持市委、市政府的PM退后十目标。治理大气污染的最终目标是早日把邢台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绿色城市、现代化城市。PM退出全国后十,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这一奋斗目标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全票通过,这是惠民生、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市人民的意志。我们将带头并希望大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全市人民意志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为PM退后十目标做贡献作为重大任务,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全力行动,坚决把排放量降下来,共同把邢台的空气质量提上去。
二、发挥率先作用,坚定不移转变生产发展方式。治理大气污染决不是只要环保不要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高质量赶超发展。尤其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要求,迫切需要企业加速转变生产发展方式。我们将带头并希望大家跟上新时代步伐,发挥模范率先作用,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生产发展之路,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重污染项目,坚决向高能耗、高污染说“不”,积极在关停并转上作表率﹔加快转变生产方式,积极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发力转型升级,以企业自身的创新发展推动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
三、加强污染防治,在达标排放、超低排放上作表率。市委、市政府的大气治理从未搞一刀切、简单化,而是在“精准、精细、精确”上下功夫。企业抓污染治理,也必须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从抓车间向抓全域转变。我们将带头并希望大家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切实把环保设施上足上够,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增强治污能力,努力在全过程达标排放、超低排放上作表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四、遵守环保法规,做到依法生产、依法排放。治理大气污染的原则是精准实施差异化管理,保护合法,严惩违法,是为了促进高质量赶超发展,是为了企业更好更快更健康更长久地发展,决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对所有企业开刀,决不是要把企业搞垮。我们将带头并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等制度,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出现非超低排放、无组织排放、超总量排放、跑冒滴漏以及污染处理设施安装但不运行、破损或未正常运行、违规不安装在线监测等违法违规问题。
五、自觉接受监督,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参与大气治理的意识不断增强,违法排污行为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影响大气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无处遁形,为万夫所指。我们将带头并希望大家去除侥幸心理,强化诚信意识,恪守环保信用,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处理好公共关系、群众关系,自觉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自觉接受监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全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品牌。
六、增强环保意识,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企业是发展的主体,也是污染减排的责任主体、环境治理中的关键环节。每一个负责任、有追求的企业,都应该是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自觉履行者。我们将带头并希望大家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发展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意识,强化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群众健康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在企业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企业发展,切实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碧水、蓝天、净土,美丽、文明、幸福,是我们祈望的美丽家园,是我们所生所居于斯的邢襄大地应有的模样,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对这片故土应有的回报。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企业更是责任重大。诚望全市的企业家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当“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为推动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奋勇争先!
倡议人
靳保芳晶龙集团董事长
范现国今麦郎面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玉锋玉锋实业集团董事长
薛灵虎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总经理
贾然河北蓝鸟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国旗德龙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郎莹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贵林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苏国成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张寿岩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魏亮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付建新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魏彦红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太功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
阎海峰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武志强沙河市长城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建龙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建军河北德金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四岩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海峰邢台恒进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年4月12日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