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2020大城葫芦文化创意产业交易会在廊坊市大城县中国红木城盛大开幕。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春燕、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李艳霞、大城县县委书记齐德旺、县委副书记、县长庞大鹏、县委副书记刘国旺、县人大主任张万所、县政协主席张宝华等大城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出席开幕式。来自全国各地的上千名葫芦收藏爱好者、商家等业内人士参加开幕式。
本次葫芦文化交易会由中共大城县委、大城县人民政府主办,大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办,河北工艺美术协会、河北省文化旅游产业协会、大城县工艺葫芦种植科技协会协办,为期3天,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办会模式,设有开幕式、2020大城县葫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讲堂、“匠心造物”葫芦文创作品大赛及颁奖典礼、葫芦文化创意产业精品艺术展、葫芦文化创意产业展销会等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活动线下活动以及高清现场直播、VR逛展、图片云展厅等线上活动。交易会旨在绽放葫芦文化吉祥福禄之美,传承葫芦匠人百年匠艺积淀,激发葫芦产业活态创新潜力,推动大城县葫芦文化产业升级,促进文旅融合。
开幕式上,大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庞大鹏在致辞中表示,大城县葫芦种植历史悠久,在产业强县政策的引领下,全县已经初步形成了九间房、流沙河、韩村三大种植基地,种植面积达到3600余亩。2019年全县葫芦产业年产值已突破4000万元,入境葫芦商务旅游人数超过10万人次。大城葫芦产业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大重要抓手,也助推着旅游产业的发展繁荣。大城将争取用3-5年的时间将九间房打造成为集葫芦种植、葫芦文创工艺品开发、葫芦集散贸易、葫芦文化研学旅游于一体的特色文旅小镇,通过“产业+旅游”、“文化+旅游”等方式,促进农民在更大范围就业增收,从而带动一方乡村振兴。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副秘书长唐国建在致辞中表示,大城县葫芦产业应向着多业态融合化和产业链纵深化方向发展。打造葫芦主题文旅小镇,促进葫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将文化、技术、产品和市场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春燕在致辞中表示,本届大城县文化创意产业交易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精品展、展销会等形式,打造高效快捷的展览展销平台,在文旅产业利好政策的指导下,大城县文旅产业必将鹏程万里,大有可为。
开幕式上,大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桂杰发布了《大城县葫芦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及大城县葫芦产业将通过“一镇两园三区一中心”重点项目的建设和“一会三企”百千万工程的培育,力争在五年内发展成为北方工艺葫芦种植与贸易基地、创作定制加工基地、工艺创新研学基地、非遗文创基地、多产业联动融合发展示范区。
当天下午,大城还举办了葫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讲堂,中国民协葫芦文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天津市民协副主席赵洧、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旅游系教授、硕士生导师谢芳、天津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教授于海波三位老师,分别就葫芦庐文创产品开发、乡村振兴下的小葫芦大产业、创意文化与乡村经济三项议题为大城县葫芦产业、文旅产业发展问题答疑解惑,传经送宝。
除此之外,葫芦文化创意精品展和葫芦文化创意产业展销会同步开展。精品展展览了来自全国各地葫芦工艺大师的展品近百件,现场还邀请到来自天津、山东、黑龙江等地区的五位擅长不同工艺的艺术大师进行实操表演,引得观展人群纷纷驻足观看。
展销会共有本长、范制、绾结、押花、烙画、勒扎、雕刻等九大类别的参展商近500家,他们从全国各地奔赴大城,共襄盛会。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9月21日17时,线上交易额达17万元,现场交易量43.6万元。
据了解,葫芦在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都有种植,主要集中在天津、山东聊城、河北大城、甘肃兰州、新疆的南疆等地。大城,地处华北腹地,土壤肥沃、交通便利,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积淀等优势。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大城县开始了大规模的葫芦种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大城葫芦产业在县委县政府的引导下,通过推进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全县形成九间房、大流河、韩村三大葫芦种植片区,目前种植面积达到3600余亩,葫芦种类30余种,是全国品种最全的葫芦种植园之一,闻名遐迩的“河北工艺葫芦之乡。
大城希望以本届交易会为契机,充分发挥“葫芦为媒,经贸唱戏”的节会平台作用,提振信心,开拓思路,交流共进,推动大城县葫芦文化产业升级,文旅融合,打造一张独特而靓丽的城市文化名片。大城诚邀八方宾客共赏“京畿福地”盛景,共品“大美大城”风情,共商大城文旅产业发展大计。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