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
来源:河北新闻网  |  2021-04-20 13:57:07

  河北雄安新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

  日前,河北雄安新区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方案》,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势,通过再造审批流程、实施分类管理、强化监督监管,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新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打造“雄安服务”品牌。大力整合、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标准化管理。以数字化驱动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现全流程全环节“线上受理、线上审批、线上监管”。以“部门联动、主动服务”为基础,推进实施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完善帮办代办机制,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全帮办”,不断提升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宜证则证、容缺受理、函证结合”为原则,形成法定许可和“一会三函”并联运行、同时审批的完整审批链条,实现政府投资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时限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准予开工建设审批时限控制在14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拿地即开工”。

  该方案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策划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部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备案等类型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在项目立项前期加强项目策划生成,实行阶段内事项“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在此基础上,将其他行政服务、技术审查、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并行推进。在每一阶段,建设单位“一窗式”申报阶段审批事项、领取相关审批文件。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审批事项,审批时限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可在本阶段开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划拨手续,并于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完成;也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本阶段并联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临时用地审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和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建设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及BIM3模型创建后,即可向综合窗口申请办理本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审批时限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同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审批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控制在10个工作日。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统一领导,明确阶段牵头部门,统筹协调阶段审批工作。提高在线协同审批水平,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完善审批事项告知、部门意见征求、电子签章等功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线上审批、线上监督”。牢固树立以项目为中心理念,建立投资项目全程帮办机制,围绕项目落地整个环节形成审批工作清单,动态跟踪手续办理情况,主动告知企业可阶段并联审批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只说“行”不说“不行”,为项目落地提供“保姆式”、一站式服务。(河北日报记者 张伟亚)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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