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日报记者王雅楠摄
4月29日,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沧州市将继续实施伏季休渔管理,养护好渔业资源。
实施船籍港休渔制度。所有应休渔船须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或指定的渔港停靠休渔,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沧州市渔船确需跨省休渔的,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与停泊地省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协调。外省籍渔船未经省厅批准不得在沧州市港口停靠休渔。
实施依港管船制度。各县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休渔渔船管理台账,对辖区内所有应休渔船登记造册实施全方位监管,如实绘制休渔渔船泊位示意图,并根据渔船动向进行动态更新。严格驻港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完善渔港设施配置,做好渔船渔港“防火、防汛、防风、防污染、防碰撞”等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实施定人联船、定期点船制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县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明确每艘休渔渔船的监管责任人,并在渔港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管责任人负责宣传伏季休渔和疫情防控有关政策,逐船签订《遵守休禁渔管理承诺书》。通过渔船船位监控、视频监控等信息手段,实时掌握包联渔船休渔动向,严把渔港进出关。各县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定期点船时间为每月1日、16日,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市海洋和渔业局上报点验情况。
今年伏季休渔与往年不同的是,沧州市新增了口虾蛄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生产,口虾蛄俗称皮皮虾,是沧州市近海特色渔业资源,也是本地渔民主要的季节性捕捞品种,在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的努力下,2021年农业农村部批准了河北省伏休期间口虾蛄专项捕捞申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此次专项捕捞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5月15日12时,为期14天,确定沧州市捕捞渔船80艘、配套捕捞辅助船3艘、配额600吨,黄骅市南排河渔港和渤海新区新村渔港指定为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河北新闻网讯 河北日报记者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