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梳理脱贫村产业就业和科技帮扶底数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河北省决定对全省62个脱贫县和7746个脱贫村产业就业和科技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本次全面摸底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实施方案提出,充分利用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和相关部门数据信息系统,通过数据核实与信息补充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摸清脱贫村产业就业和科技帮扶现状。通过数据信息比较分析,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逐村逐项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大产业就业和科技帮扶力度,不断拓宽脱贫群众增收渠道,增强脱贫地区发展能力,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近日在石家庄市栾城区端固庄村,“土专家”曹西庆在大棚里查看西红柿长势。 河北日报记者 潘文静 摄
摸清产业现状,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
根据实施方案,产业现状重点摸底种养业、林果业、乡村旅游业、电商、光伏、家庭手工业和其它类型特色产业及带动情况、收益情况;经营主体类型及带动情况;创业致富带头人及带动增收情况。
在分析研判方面,县级层面要通过对村级产业现状数据和信息分析比较,兜清产业不明显、规模小、带动能力差、收益低以及村集体经济薄弱、可持续性差、经营主体带动方式单一、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能力弱的脱贫村,以及没有形成特色产业或特色不明显的乡镇。
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带动增收作用明显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
强化产业培育,以脱贫县为单位,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持续打造1—2个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竞争力强的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强化利益联结,持续推广“政府+科技+金融+公司+合作社+脱贫户”的“六位一体”股份合作制产业帮扶模式和行唐县金丰公社土地托管模式,不断完善产业发展共享机制。
强化要素保障,不断增加衔接资金产业投入比例;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探索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资金变资本、农民变股东的市场化新路径;深化“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开展自然灾害、价格质量、特色保险保费补贴。
强化产销帮扶,建立完善产销衔接机制,加强市场信息服务,有效应对因灾情疫情等导致的交通管控和地区封锁,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积压滞销。
强化风险防范,将产业帮扶项目纳入县级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谋划、中期实施、后期监管、整改提升闭环式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因产业项目谋划不精准、施工质量不高、运营管理不善导致项目难以兑现利益分配问题;加大产业带动主体日常性监管力度,定期走访,随时掌握经营状况,防止出现带动和履约能力风险。
摸清就业现状,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实施方案提出,就业现状重点摸底劳动力总数、普通劳动力人数、技能劳动力人数、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人数、无劳动能力人数以及因上学、参军等退出劳动力市场人数;省外务工、省内县外务工、县内务工人数等;公益岗位数量;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比例;享受就业帮扶政策比例。
在分析研判方面,县级层面要通过对村级就业现状数据和信息分析比较,兜清就业比例低、享受就业帮扶政策比例低的村,以及就业人数与去年同期差距大的乡镇、村。
根据实施方案,河北省坚持分类指导,一户一案、一人一策,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做好就业组织保障,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精准掌握每个劳动力的务工地点、务工时间、务工需求等。利用“三网合一”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对有意愿尚未外出或外出后返乡人员加强就业帮扶。鼓励面向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深化京津冀劳务协作,做好劳务输出组织和服务。各地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隐患。
持续加强产业就业联动,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开发区、返乡创业园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实施以工代赈、投工投劳建设乡村振兴项目,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就业,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健全公益岗位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规范人员聘用、公开公示等工作,防止泛福利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发挥好经营性资产作用,做好扶贫车间和村级光伏电站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确保公益岗补贴资金来源可持续。
加大脱贫户家庭学生的就业帮扶力度。稳定发展生态护林员队伍。
摸清科技帮扶现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根据实施方案,科技帮扶现状重点摸底农业创新驿站建设数量、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情况;科技特派员、产业发展指导员进村入户情况;科技培训服务及带动增收情况等。
在分析研判方面,县级层面要梳理科技帮扶数据信息,全面掌握农业创新驿站工作情况,兜清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数量少、科技培训人次少、带动农户差的乡镇、村。
实施意见提出,确保每个县至少建成一个以上农业创新驿站。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增强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促进产业帮扶项目提质增效,带动增加农民收入。
加强县级政府与科研院校合作力度,开展农业创新驿站创建提升行动,弘扬李保国精神,引导科技人员扎根农村、服务农民。
加大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实施百万农民科技大培训工程,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土专家”的作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促进“产学研用企”深度融合,支持省内高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开展乡村振兴课题研究。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将产业发展指导员转为乡村振兴指导员,鼓励科技特派员到乡村创新创业。
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持续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的“四个一”新科技示范工程。(河北日报记者 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