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意识。
近年来,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程序优化、材料简化,有效激发了建筑市场主体活力。但部分企业和人员诚信意识不强,存在出具虚假承诺、提供虚假业绩等材料以申报、骗取资质的行为。
通知要求,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业绩、人员社保等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地资质许可及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资质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企业申报业绩、人员的真实性,加强对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资质许可部门撤回相应资质许可。加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发现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出具虚假承诺等弄虚作假行为申报、骗取资质的企业,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规定实施信用惩戒,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条件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河北新闻网讯 河北日报记者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