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变化!石家庄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来源:河北新闻网  |  2021-06-25 19:15:27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石家庄市研究制定了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2021年,石家庄市继续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规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坚持“公民同步、属地负责、计划管理、随机派位、稳定有序”五项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私下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与2020年相比,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以下四点变化。

  一是继续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探索便民途径,主城区将开展“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统筹谋划,试点先行”的思路,2021年在主城区选取9所小学(长安区2所、新华区2所、裕华区2所、桥西区2所、高新区1所),利用“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链接进入),开展“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主城区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以及主城区之间小学毕业生跨区升入公办初中的和小学毕业生跨入主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同往年一样,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二是根据人性化原则,石家庄市总结2020年民办招生工作经验,新增双(多)胞胎子女绑定报名选项,双(多)胞胎家长为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双(多)胞胎派位将产生一个派位结果,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招生管理工作,要求公办学校不得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名义开展选拔招生或考试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四是深入推进“阳光招生”,要求学校不得给教职工下达招生指标,不得通过给中介回扣、许诺升学、优惠学费、照顾分班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入校、入户进行生源摸底和招生宣传等。(河北新闻网讯 郑佳)

编辑:王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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