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击网络谣言 维护网络清朗(金台锐评)
因涉嫌编造有关某高校教授去三亚旅游确诊新冠肺炎的虚假信息,嫌疑人葛某飞日前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部分网民面对涉疫等敏感信息,在未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随意发布、转发相关不实信息,更有甚者,为博眼球、蹭热点,通过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等方式拼接捏造事实,传播谣言,误导公众。这些行为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心理压力,妨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网络生态,必须依法打击网络谣言。营造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涉疫相关信息受到极大关注,网络传播的放大镜效应格外凸显,网络谣言的危害性更大,必须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网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法立,有犯而必施。针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通过法律手段,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目前,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对保护网络生态环境、打击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如网络言论中涉及泄露个人隐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侮辱、诽谤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等,轻者可给予拘留、罚款等治安管理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者可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罪、诽谤罪等承担刑事责任。
建设良好网络生态,需要执法机关、职能部门、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多方共同行动、齐抓共管。执法机关需要严格依法履职,准确适用法律,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加大监管力度;互联网平台企业则要守好“责任田”,严格规范使用者发布、转发信息行为,当好网络生态的安全员。
如何应对网络谣言,也对公民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守住法律底线,约束个人行为,不信谣、不传谣,是阻断网络谣言的最好办法。网民需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重要信息要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转发、不扩散,拒绝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尊重他人隐私,不越法律红线。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打击网络谣言要常抓不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