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聚焦全省62个脱贫县和脱贫人口,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持续促进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可持续发展新模式,有效带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进一步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重要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5个方面重点任务,打通消费、流通、生产各环节痛点难点堵点,推动形成消费帮扶“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全社会参与格局。
持续扩大产品和服务消费。强化定向采购帮扶,继续把消费帮扶作为各级预算单位定点帮扶重要内容,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继续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金融机构等活动,鼓励食堂、内部商超等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加强区域协作帮扶,做好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引导符合认定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申报认定消费帮扶重点产品,合力推动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三专”建设;各市县要主动对接京津两市农产品需求,加速张家口冬奥会场馆河北农品展示展销馆建设,加快推进承德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张家口新合作农产品市场冷链和中央厨房等项目落实落地,将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融入“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加快完善物流和销售体系。加强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深化脱贫地区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严格落实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加大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力度,引导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投资合作等方式,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直采规模,建立长期稳定的直供关系;支持供销社搭建燕赵农品——河北名优农产品数字化平台,吸收62个脱贫县免费入驻,将我省脱贫地区农产品推向京津沪渝高端消费市场。补齐脱贫地区电商服务短板,鼓励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产品销售力度,并给予流量支持和平台使用费用减免。2021年创建11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省完成电商培训5万人次以上。
强化预警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强化脱贫地区农产品监测预警,指导脱贫地区把准产业发展脉搏,引导脱贫地区有序安排生产,合理安排农产品上市时间,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建立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各市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农副产品滞销情况,分别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应急处置方式;鼓励市、县供销社建立农产品应急保供中心;组织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高等学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消费帮扶公益活动,采取“以购代捐”“爱心认购”等方式集中消纳滞销农副产品。
提升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推动特色农副产品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脱贫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增强特色农副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切实提高特色农副产品质量,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农业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引进、选育(繁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种养技术,促进脱贫地区增加优质特色产品供给;支持脱贫地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登记,落实国家减免政策,从脱贫之日起5年内,免收脱贫县(国家级)、环京津地区农业农村部对口帮扶指导的28个脱贫县绿色食品申报主体的认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对脱贫县(国家级)有机农产品(中绿华夏认证)减免认证费35%。打造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
促进文旅休闲等服务业提质增效。因地制宜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引导脱贫地区乡村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等复合型业态模式转变;围绕脱贫县、脱贫村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改造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结合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布局,推动串联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脱贫地区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保护与利用,引导脱贫地区依托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等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展示区、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提质行动,实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强化政策激励、强化市场监管等4个方面措施保障消费帮扶落地见效。(河北日报 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