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协商开展以来,沧州市召开村(居)民协商议事会议4500余次,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服务、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等问题6000余件。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不断推进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过程中,沧州市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八步议事”民主协商模式,对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八步议事”民主协商模式,即多种渠道“提议题”,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列席社区事务商谈会等渠道,发动群众面对面、背靠背提问题;多方恳谈“出主意”,支部召集相关利害关系人、单位代表及居民代表民主恳谈,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建议;议事组织“拟方案”,居民议事会根据初步建议,拟定解决问题草案;多方协商“达共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民主协商,达成协商共识;专家审查“定公约”,聘请法律、社会管理专业人士审查修订方案;居民表决“说了算”,将制定的公约或方案提交居民代表会议审议,经2/3以上代表同意后实施;社区“两委”督促“抓落实”,及时召开“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将协商制定的公约交由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和办理,依据“谁负责、谁执行”和“谁受益、谁监督”的原则进行跟踪督办;张榜公示“全透明”,将协商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各种方式定期通报决策或项目进展情况。
社区协商开展以来,全市召开村(居)民协商议事会议4500余次,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服务、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等问题6000余件,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社区和谐稳定,夯实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河北日报 记者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