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高珊)1月5日,河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新闻发布会。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河北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办理洗钱案件数量稳步上升,自2020年1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洗钱案件23件25人,提起公诉103件128人,有效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有力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反洗钱工作关系重大国家利益,做好反洗钱工作,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河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介绍,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反洗钱工作作为专项重点工作来抓,全面部署、整体推进,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惩治洗钱犯罪工作。河北省检察院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反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反洗钱工作的方法步骤,深挖洗钱犯罪线索。积极履行主导责任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通过实地督导、案件交叉评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洗钱线索排查,提高洗钱案件办理质效。积极联系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联合签订《关于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河北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开展金融知识巡讲,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培训班,公、检、银同堂培训,提升办理洗钱犯罪案件能力。
侯建华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加大“自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与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辅助办案、预防宣传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协作,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海关缉私等执法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