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河北消息:今年,河北将继续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全省计划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1.7万套,全省符合条件的棚改项目全部开工,建成10.5万套,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河北今年的棚改资金来源以市场化社会投资为主,财政资金为辅,预计总投资436亿元。其中300亿元由项目单位、承建主体通过自有资金、商业贷款等市场化方式落实;预计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6亿元,申报棚改专项债券120亿元。
河北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应坚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科学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棚改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地块;要坚持高质量建设棚改安置房,合理布局,优化户型设计,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与棚改安置住房相衔接。各地要严格质量监管,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精品工程。
此外,各地要依法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对棚改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按相关标准的下限收费或给予减免收费。各地要将符合要求的棚改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施工工地按照国家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设工序,其他工序可不停工。(文 王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