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新华区开出了自2021年5月1日《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及石家庄市城市管理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
4月25日,新华区宁安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九中街112号路边树坑内有积存油污、脏水。执法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并调取监控录像,清晰地发现当事人将生活垃圾抛撒在树坑中的违规事实。执法人员掌握证据后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这是石家庄市针对垃圾分类开具的首张个人处罚单。经过批评教育,当事人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接受处罚决定,按程序缴纳处罚,保证今后一定吸取教训,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坚决改正这一不文明陋习,自觉遵循健康环保生活方式。
下一步,新华区城管局将和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继续坚持宣传引导及严格执法,持续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坚决对垃圾不分类违法行为“亮剑”,不断推动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网格化管理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落到实处,让广大市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文明投放。(文 崔会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