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来源:石家庄日报  |  2022-11-12 14:53:19

  原标题: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专家研判,决定将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栾城区以及鹿泉区,共50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桥西区(5个)留营街道东简良旧村,良兴美嘉城30、31号楼;中山街道金裕公寓;友谊街道和平佳苑7、8、16号楼;东华街道中山华府丁香院。

  2.长安区(15个)谈固街道白佛村白佛西小街1704号、北片楼区公路1016、1206号、集市大街600-601号;桃园镇柳林铺小区2、3、15、18、20号楼,弘金府3、5、8、14号楼,中基碧域5、11、18号楼,荣昌东花园1、2号楼;西兆通镇南石家庄西区1、2、7号楼,天洲视界城B区3、4、7号楼;跃进街道上东城2、3、7、8号楼;河东街道乐城苑西区4、5号楼;青园街道汇景家园棉二生活区15号楼,范华小区12中南宿舍;建北街道花园小区A区1、10、11、12、13号楼;广安街道棉三小区26、48、49、50、71、74号楼,棉四小区22、30、31、34、36号楼;长丰街道仁华家园3、4、5、6号楼。

  3.裕华区(24个)方村镇众美城廊桥四季B区2号楼1单元,众美城廊桥四季C区3号楼2单元,恒大雅苑D区19号楼1单元、21号楼1单元,方兴小区215号楼2单元、225号楼3单元,贾村新村B区11号楼1单元;裕强街道东方观邸小区4号楼3单元,神兴小区1期25号楼;东苑街道尖岭小区23号楼1单元,粮油所宿舍2号楼2单元,裕东小区5区43号楼1单元,河北省谷子研究所宿舍,25中宿舍B座3单元,国际城三期47号楼1单元,豪景丽园2号楼2单元、10号楼2单元,裕东小区南区70号楼1单元,省文物局宿舍,方北新村8号楼2单元,裕东小区北区57号楼3单元、68号楼1单元,国际城四期61号楼1单元、70号楼1单元;裕东街道大马庄园15号楼,金域蓝湾4号楼1单元,东方花园小区3号楼4单元,藏龙福地小区4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建通街道盛邦花园八区1号楼1单元。

  4.新华区(4个)西三庄街道西三庄西区B5号楼1单元;新华路街道金指数B座;天苑街道天苑小区G区2号楼,联盟路街道万信城市花园B2号楼。

  5.栾城区冶河镇卓达太阳城希望之州12号楼。

  6.鹿泉区河北传媒学院(鹿泉校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1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1日

编辑:张瞬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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