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执法人员在唐山市丰润区一家超市检查在售水果的品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丰润区开展“3·15在行动”系列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北日报通讯员 朱大勇摄
从省政府新闻办3月14日召开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16545家,涉及大型商超、餐饮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等领域,实现“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线上线下全覆盖、生产流通全覆盖”,促进放心消费创建和乡村振兴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农村消费品质提升。
坚持“四个最严”,筑牢消费安全底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婴配乳粉生产企业实现可视化监管,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大力推动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443家药品批发企业全部接入远程非现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产品质量整治和化肥、水泥等产品专项监督检查。聚焦米、面、油、肉、蛋、奶、菜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开展“你点我检”活动。2022年共抽检食品38.62万批次,合格率98.1%;食品相关产品6902个批次,合格率95.45%,不合格产品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7.54万户,处置问题隐患9.56万个;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办药品违法案件9914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53万批次,严查质量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电梯、气瓶、客运索道等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推动质量提升,促进消费品质升级。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HACCP认证管理,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全方位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489项,发布省地方标准180项、团体标准530项,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2项。深化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全省3743家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发布对标结果22726项。深入开展“服务企业行”活动,解决企业需求和提出质量提升建议932项。设立市、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窗口平台141个,服务企业2.1万家。
实施综合监管,维护消费市场秩序。持续规范防疫药品及涉疫物资价格和市场秩序,扎实开展医疗服务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及时组织时令商品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579件。开展医疗、保健品、房地产、教育培训、金融投资理财等广告专项治理,严查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查办案件1147件。先后开展“清朗·燕赵净网”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河北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等,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打假保名优”等专项行动,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26万件,移送公安机关569件,对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提升维权效能,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不断完善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加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通过电话、互联网平台、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共接收消费者投诉32.9万件、举报18万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34亿元。鼓励支持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主体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实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制度,全省实体店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3287家,退货金额1.44亿元。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在市场、景区等消费较为集中区域,以及城镇居委会、社区等场所,规范、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5521家。
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共治格局。发挥省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作用,协调28个成员单位共促消费维权。依托京津冀消费维权联盟,建立三地受理调解网络消费投诉协作机制。严格执行企业信用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全省800万户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示。发挥消费者协会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作用,先后开展公共停车场服务调查、农村快递体验调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等,通过组织专家评议、开展约谈、向社会公布,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河北日报 记者郝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