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决定于7月20日15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这是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今年首次启动暴雨灾害应急响应。
响应命令要求,相关地区和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适时启动暴雨灾害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暴雨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7月20日17时,省气象台继续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7月20日傍晚到21日夜间,河北省中南部和东北部地区有中到大雨(累计雨量15至40毫米),其中,承德南部、唐山北部、秦皇岛东部、保定、雄安新区、廊坊、石家庄、沧州、衡水的部分地区有暴雨(累计雨量50至90毫米),个别观测站点过程雨量最大可达200毫米以上,降雨时会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
此外,7月20日11时,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发布城市内涝气象风险等级预报,7月20日下午到21日白天,张家口东南部、保定中东部、廊坊中部、雄安新区、石家庄中东部、衡水中西部、沧州西部地区城市内涝气象风险等级为Ⅳ级,可能发生城市内涝,请注意防范。(河北日报 通讯员 申莉莉、张静 记者 宋平)
7月20日17时,省水利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预警提示,7月20日20时至7月21日20时,保定市(涞水县、易县、涞源县)等地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保定市(满城区、顺平县、唐县、徐水区)、张家口市(蔚县、涿鹿县)等地局地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上述地区要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河北日报 记者 苑立立 通讯员 任树春)